《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讲座》为了更好地宣传物权法,使社会各界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原意,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的各项制度,保证物权法的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与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合作,特别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姚红等六位知名专家学者,采用理论与实例相结合的方式,对物权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根据物权法的立法精神,结合法律条文的原意,以问答释疑的形式,对物权法的内容、精神作了全面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作用,对于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将产生极其重要的作用。
主讲:王胜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杨明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等。
第一讲 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则
第二讲 完善担保制度,促进经济发展(上)
第三讲 完善担保制度,促进经济发展(下)
第四讲 用益物权的基本问题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讲 明确所有权归属,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
第六讲 相邻关系、共有和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
第七讲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益权等用益权物
第八讲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游客
非常好 2009-11-22